港聞每日焦點(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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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0年04月28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二(28日)

上午港聞

1;社民連黃浩銘眾籌 挑戰判囚3個月禁參選5年規定

2;港警隊向美國招聘留學港生 柏克萊分校學生拒絕

1;社民連黃浩銘眾籌 挑戰判囚3個月禁參選5年規定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去年曾於「佔中」案被判監 8 個月。早前他向法院提司法覆核 ,挑戰選舉條例中「入獄超過3個月禁參選5年」的規定。案件周三(28日)開庭。他亦發起眾籌100萬港元,以支付訴訟開支。

黃浩銘分別於2017年和2019年,先后因反東北示威案、占旺刑事藐視法庭案和占中九子案被判入獄,刑期均超過3個月。根據現行《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列明,任何人凡被判囚超過3個月,不論是否得到緩刑,由判刑當日起5年內一律喪失參選立法會、區議會與鄉郊代表選舉的資格。

黃浩銘表示,被政治檢控的人士被判囚3個月以上很普遍,近月已有多達40名民主派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分別被控阻差辦公、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等,最高刑期皆超過3個月。如果規定維持,將令他們無法參選未來5年的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

他批評政府藉規定排除異己,打擊議會抗爭,形容「比選舉主任DQ更加惡毒」。他強調參選是基本人權,不應被剝奪,認為是否投票予候選人應該交由選民決定,應撤銷禁選5年的條文。希望透過復核,盡量在「暴政」底下拿走一樣武器,即使不能撤銷條例但仍盼作出修改。

黃浩銘預計司法覆核初審費用約100萬,由於他沒有法援,若敗訴需要承擔訟費。因此發起眾籌,呼籲港人捐款到守護公義基金。如果勝訴不用支付訟費,眾籌的款項將保留守護公義基金。

2;港警隊向美國招聘留學港生 柏克萊分校學生拒絕

去年持續至今的反修例運動,香港警察濫權濫暴,及以殘酷手段對待抗爭者,受到各方批評,投考警隊的人數亦較往年下跌。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C Berkeley)香港事務組織(HKAAB26日在FB專頁發文,指該校的事業策劃中心曾收到香港警隊聯絡,希望招募香港留學生加入警隊。組織已建議校方拒絕邀請,並拒絕參與警隊招募的宣傳工作,表示相信學生都不會損害校譽。

柏克來分校香港事務組織(HKAAB)的帖文,展示了香港警隊向柏克萊加州大學發出的電郵截圖,聲稱正在招募世界各地的香港留學生或畢業生,建議感興趣的學生參與警隊學長計劃,投考警隊成爲見習督察。並希望組織向有興趣的該校學生宣傳。

HKAAB表示,已拒絕為香港警隊招募作任何宣傳,並回覆指不認為普遍的香港留學生有意加入警隊,建議他們回絕有關邀請。又指,留意到其他學生組織也收到類似訊息,相信香港警務處面臨在香港難以招募到大學生加入的困境,因此正著手在全球招募留學生加入警隊。

HKAAB強調,加州大學柏克萊學生素來以聰慧、進步和正直聞名,亦會謹記學校的榮譽守則,行為誠實正直和尊重別人,因此相信該校的畢業生和香港學生都會秉持守則,不作污損校譽之事。

下午港聞

3;疑遭政治清算 泛民議員郭榮鏗不獲港府續任競委會

4;讚斬人導遊「情操高尚」 法官審3宗案再被撤換

3;疑遭政治清算 泛民議員郭榮鏗不獲港府續任競委會

近期被中共港澳辦及中聯辦點名炮轟為「政治攬炒」,被指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於昨(27日)港府宣布委任競爭事務委員會新任命,其中11人獲續任,但不包括郭榮鏗。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質疑,今次港府是政治清算郭榮鏗。

郭榮鏗在20184月獲港府委任加入競爭事務委員會委員,至今才兩年,未達至政府委任成員6年的任期,然而,與他同期加入的其餘8人今次都獲得續任。

對此,特首林鄭月娥今早表示,政府法定機構及諮詢委員會的人事安排,委任6年才換人只是年期上限,並非必然,她又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

郭榮鏗則指,不評論自己是否人才,自己目前仍有其它公職,最終其實也是要市民支持,市民覺得你是人才才會投票給你。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中共港澳辦和中聯辦發聲狙擊郭榮鏗,質疑政府在風頭火勢下「政治清算」。他表示,在港英年代,港府為政治平衡會委任不同政見者加入公營機構,但主權移交後,公職委任變成「用人唯親」。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向港媒表示,林鄭月娥上任初期派公職時顯得「鬆動一點」,委任民主派人士,但在目前新形勢下,北京走強硬路線,全面封殺民主派,對民主派採取敵我分明做法,他預料日後民主派再獲委任公職的機會比較微。

4;讚斬人導遊「情操高尚」 法官審3宗案再被撤換

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審理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判刑時讚賞被告願意受罰,有「高尚情操」,判詞引起外界嘩然。周三(28)司法機構突然將郭偉健調離審理的3宗與反修例運動有關案件,改為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解釋,留意社會對郭偉健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作出有關安排。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於電台節目中表示,郭偉健法官對於近來的社會運動包含強烈的個人看法影響判決。他對於法官有自己的感受表示接受,但不可將整場運動的個人感受套入此案,將張貼標語的示威者提升為因惹人反感而值得接受暴力行為,張達明斥責郭偉健以「高尚情操」讚揚被告是偏離了普通法法院一般的角色。

郭偉健被撤換的首宗案件涉及大批持國旗的「護旗手」去年 9 14 日在淘大商場聚集,期間與市民發生衝突。3 名被告分別被控傷人罪、非法集結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3 人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6 9 日再訊。

另一宗案則去年 10 6 日市民於旺角反對禁蒙面法,一名內地遊客疑被指「影相」而被「私了」,有 3 人包括一名埃及籍人士被控意圖傷人罪,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 6 9 日再訊獲批,期間 3 名被告須在押。

餘下一宗涉一名電訊公司職員被指將警員及其親友的個人資料上傳至 Telegram 群組「起底」。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 6 2 日再訊獲批,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負責編輯:趙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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