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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0年05月29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律政司於5月27日出面撤銷對一宗警察女兒涉嫌販運3公斤K毒案件的起訴。雖然署理主任裁判官反對撤控,但律政司繼續以「未能達致合理定罪」為由堅持撤控,引發社會關注。有網民指,律政司的決定與過去類似案件的處理截然不同,質疑香港司法正趨向「中國化」。
控罪指,被告高可晴,現年22歲,是一名警務人員的女兒。於2019年12月12日在沙田顯徑郵政局領取一個內藏近3公斤K毒的包裹後,被警方當場拘捕,發現包裹內藏有2.96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市值200萬港元。她之後被控1項危險藥物販運罪。
案件早前法庭提訊時,控方已以證據不足申請撤控,但遭裁判官拒絕。5月27日該案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出面堅持撤控。指律政司已檢視本案證供,認為被告知道包裹內藏毒品的證據薄弱,未能達致合理定罪,又指被告在案中沒有收受任何利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對律政司的決定十分不滿。他指出,案情顯示被告被捕時,在警誡下曾聲稱有不知名男子指示她收件,她自己也亦覺得包裹「似係毒品」。
鄧官質疑:案件突然出現一個不知名男人,男人與被告有何關係,說了甚麼?然後男人再指示一個二十幾歲的女孩領取包裹等,女孩還得不到任何利益,這當中發生了甚麼事?鄧官強調,重點在於該名男子在案中的角色?認為這些問題應交由陪審團來推斷。
鄧官還指出,各級法院均曾處理過涉及大廈單位的販毒案,當中的案件被告人可能只是單位承租人或持有單位鎖匙已遭檢控。所以即使這宗案件有疑點,如果繼續檢控被告,她的代表律師亦可在初級偵訊時挑戰案情。不認同在現階段撤控。
控方則反覆強調沒有足夠證據,又指撤控是專業決定。鄧官最終無奈表示,法庭會尊重律政司的決定批准撤控,被告當庭獲無罪釋放。
香港大律師陸偉雄對港媒表示,律政司擁有絕對的檢控權,雖然法庭具有監察案件的職權,但在三權分立的原則下,裁判官及法官最多只能向律政司提出意見,但無權介入最終的檢控決定。#
負責編輯:Michelle Ch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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