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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廣播)被姦少女透律師再發聲明 指鄧炳強是有意貶損、無公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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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廣播🎙️

【看新媒體2020年05月13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三(13日)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12日)元朗區議會大會上,提及報稱去年9月27日在荃灣警署被警員輪姦的少女,稱她涉嫌「落假口供」,已經潛逃正在被通輯。今(13日)少女(代號X)經代表律師發出聲明,指鄧炳強「有意貶損」,並表示自己從未被告知警方調查的進展和證據。

圖片來源:(立場新聞圖片+看新媒體編輯)

韋智達律師行(Vidler & Co. Solicitors)週三於網上代表少女發出聲明。少女稱:「我循適當的渠道報案,並就事件向警方提供了詳細的說明,亦回答了鉅細無遺而相當具入侵性的問題。我容許了警方在我的終止懷孕手術後從胚胎取出DNA樣本,以助辨別至少一名施暴者。」

她還表示,「我從未想將此投訴公諸於世」,亦「未有將這投訴政治化」,而警方卻多次公開抹黑、貶損她。

少女在聲明指出,本應對其投訴進行調查的警方,卻在去年11月4日申請搜查令以檢取她的私人醫療紀錄及私家診所的閉路電視片段,侵犯她的私隱,幸而法庭其後撤銷該搜查令。今年1月16日,從媒體得知鄧炳強公開指控她的投訴是「假消息」及「正循誤導警員或給予假口供方向調查」時,「再一次感到極度難過」,認為鄧炳強的行為是公開貶損她以影響她成功檢控的機會。

聲明透露,X曾多次通過律師查詢警方調查的進展和細節,但是「從未被告知調查的細節」。X表示,「這意味着我並不能反駁任何指我的投訴與證據不符的說法。」4月6日,律政司通知X的律師,指警方不會繼續進行調查,並稱X的投訴與他們所得的證據不符,但律政司並未提供證據的細節,令X無從反駁律政司的言論。

聲明最後表示:「七個月前,我鼓起勇氣,就在荃灣警署內被身份不明的警務人員強姦及性侵犯一事作出舉報。我希望並期盼我的投訴會在尊重我私隱和尊嚴的情況下被公正、絕對保密地調查。然而,這沒有發生。」

 

據港媒報導,受害少女現年18歲,因為其他疾病到伊利沙伯醫院求診時發現懷孕。少女在母親陪同下向醫護人員說出事件,指路過荃灣警署時無故被警員截查,當時並沒有參與示威,也並非著黑衣,結果在警署內被4名蒙面男子輪姦。少女被強姦後患上抑鬱,最初沒有報警,事隔多日才由律師報警。警方則指她的指控與調查結果不符,並指她有精神問題。#

 

負責編輯:Michelle Ch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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