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廣播🎙️
【看新媒體2020年05月12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二(12日)
上午港聞
1;鄧炳強拒就警在旺角對傳媒施暴道歉 僅承認情況不理想
2;港藝人黃秋生將入籍台灣 感受台灣民主自由
1;鄧炳強拒就警在旺角對傳媒施暴道歉 僅承認情況不理想
- 鄧炳強拒就警在旺角對傳媒施暴道歉 僅承認情況不理想
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周二(12日)出席元朗區議會大會,被多名民主派區議員質詢,關於警方去年元朗721、831港鐵太子站事件、「限聚令」執法,以及於母親節警方各區實施暴力濫捕,向記者群噴射胡椒噴劑,更迫令記者下跪及阻止拍攝工作。鄧炳強承認情況不理想,會檢討及改善相關情況, 但拒絕就事件道歉。
會議上,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率先向鄧炳強提問,指不少街坊想知道鄧是否「中國共產黨員」,鄧答非所問,強調自己並非「香港或香港以外任何政黨成員」
母親節當日,警方於旺角將到場調停的民主黨議員鄺俊宇推跌,然後以膝頭壓頭部,雙手反綁暴力拘捕。鄺俊宇事後「踢保」獲釋。會議上,鄺直斥警方「一個 49 萬票的民意代表被這樣壓在地上,若任何一個文明民主的國家,警察機關應該出來鞠躬道歉」。
他續指,當晚警方對待記者如同恐襲式攻擊。更喝令記者下跪、不準拍攝及近距離施放胡椒噴劑等做法「離曬大譜」,幹預傳媒現場監督。鄺俊宇再質問鄧炳強:「能言善辯,但不代表能巧言令色,你對鏡頭稱尊重記者,那你會否向傳媒致歉?」
鄧炳強回答指,「鄺俊宇議員係我其中一位最尊重嘅議員,特別是民主派入面」,他並慰問鄺俊宇的傷勢。隨後又稱,周日「傳媒的經歷不理想」,要「檢討、檢視」警員要更專業。下星期將與傳媒代表見面。但席間,鄧炳強未就事件道歉,亦未有稱會否有人需要問責。
會後,鄧炳強見傳媒時表示,因應警隊近日接連出現紀律問題,決定成立「誠信審核行動小組」,會由一名助理警務處長負責,並直接向處長匯報。#
2;港藝人黃秋生將入籍台灣 感受台灣民主自由
- 港藝人黃秋生將入籍台灣 感受台灣民主自由
香港影帝黃秋生昨晚(11日)在社交媒體發文,透露已抵達台灣,正接受入境隔離。但他不以為苦,反而高興的說,感受到台灣民主自由的空氣,準備入籍台灣,做台灣人。有分析指,黃秋生移民台灣,反映他對當前香港的政治氣氛感到絕望,以及對中共暴政的不滿。
5月11日的深夜,黃秋生在其Facebook發貼文稱,「人在台灣。隔離十四天。自得其樂。」
58歲的黃秋生出演過多部電影,曾獲得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等殊榮。大多數香港藝人選擇避談政治,黃秋生卻是少數的例外。
2014年9月,香港爆發「雨傘運動」,黃秋生積極參與,示威者曾播放他的錄音,傳達了他對學生的精神支持。被視為「雨傘運動」主題曲的「問誰未發聲」,有黃秋生和張敬軒等人領唱的版本。歌詞道出了黃秋生的心聲。
2019年12月,黃秋生以《淪落人》第3度奪得香港金像獎影帝,到日本東京宣傳,在電影放映的座談會,有日本人擔心問及香港的現狀,黃秋生坦言:「大家暫時都不要到香港去,因為警察真的是瘋了!」
黃秋生還說,香港的未來需要香港人自己去爭取,他非常敬佩香港年輕人的勇氣和膽識,又指第一次因身為香港人而驕傲。#
下午港聞
3;少女報稱警署內被輪姦懷孕 鄧炳強:警方以涉假口供通緝
4;男子遭警膝壓頸身亡 救護到場已停止呼吸
3;少女報稱警署內被輪姦懷孕 鄧炳強:警方以涉假口供通緝
- 18歲少女報稱警署內被輪姦懷孕 鄧炳強:警方以涉假口供通緝
去年返送中運動期間,一名 18 歲少女透過律師報案,指2019年 9 月 27 日遭到警方逮捕後,於警署內被多名警員輪姦。警務處長鄧炳強今(12日)出席元朗區議會大會上表示,警方以涉嫌少女「落假口供」向她發出拘捕令,但少女已經潛逃正被通緝。
警方證實於去年接獲律師的報案,表示一名 18 歲少女於荃灣警署內被多名警員輪姦,事後到伊利沙伯醫院完成墮胎手術。之後,韋智達律師行證實,代表少女發出聲明,批評查案的警員有系統地抹黑少女,以不具名的方式洩露案件資料。
聲明又指,少女在接受終止懷孕手術後,容許法醫取得胎兒的DNA樣本作檢驗,以識別至少一名施暴者。
據警方指,翻查有關閉路電視,發現少女並無於該段日子,在荃灣警署出現過,經調查後認為有人給予假口供。
今日在元朗區議會大會上,警務處長鄧炳強回應指,女子早前聲稱在警署內遭強姦的案件,港府律政司已指示警方以涉嫌「落假口供」向其作出拘捕,但女子目前已經潛逃,正被警方通緝。#
4;南亞裔男子遭警膝壓頸身亡 救護到場已停止呼吸
- 南亞裔男子遭警膝壓頸身亡 救護到場已停止呼吸
香港警察以武力執法再度引起社會關注。上周四(5月7日),一名男子因醉酒於街頭吵鬧,被警方押倒在地制服,並施以膝壓頸部,其後男子不省人事,救護員到場搶救已沒有呼吸脈搏。男子於翌日(8日)下午證實死亡。
據港媒報導,5月7日下午,有市民目擊,一名上身赤裸的南亞裔男子在尖沙咀清真寺外大吵大鬧,之後沿路推倒停泊路邊的一輛電單車,再走出馬路拍打行駛中的車輛。
目擊市民表示,當時有3名警員將男子按倒在地,以膝壓向他的頸、背及手。男子曾一度反抗,警員再使用伸縮警棍打其雙手,期間,警員用膝壓住男子約5分鐘,並不斷叫他冷靜。市民質疑警員一直壓住疑犯的頸部要害,做法很危險。即使對方呼喊「好痛」、「唔好抝(手)」亦未有理會。
警方就報稱,接報時男子一身強烈的酒氣,以玻璃樽毀壞一輛行駛中的私家車,被制服期間曾激烈反抗及掙扎。在途人協助下,警員使用「適當武力」將其制服。之後,將他帶上警車,發現其藏有約4克懷疑海洛英,以涉嫌刑事毀壞、藏毒及襲警將他拘捕。由於男子聲稱「身體不適」,於是召喚救護車將他送院。
不過,根據醫管局紀錄,警員5時45分已發現傷者在警車上collapse(昏迷),而消防處10分鐘後的5時55分才接獲救護車召喚。救護人員6時4分抵達時,傷者已無呼吸及脈搏,須即時急救。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事件是一宗悲劇,疑犯被捕送院不足48小時死亡,相信會召開死因研訊。他質疑警方在未調查或未有結果前,便聲稱警員使用「適當武力」制服疑犯,是未查先有定論。他指出,的士司機陳輝旺曾遭警察箍頸後癱瘓並死亡、前年被死因庭裁定為非法被殺,批評警方沒有吸取教訓。#
負責編輯:Michelle Chiu
看新媒體創作文章,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