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 Daily News 港聞每日焦點(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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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0年06月05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五上午港聞

1;旺角悼念“六四”爆衝突 警方發射胡椒噴霧拘捕4人

2;香港《國歌法》三讀在立法會爭議聲中通過

1;旺角悼念“六四”爆衝突 警方發射胡椒噴霧拘捕4人

 

昨日“六四天安門事件”31週年悼念日,逾萬港人無懼禁令不斷湧入維園,亦有市民於全港多區「遍地開花」點燃燭光,所有活動大致和平結束,不過,在旺角仍爆發警民衝突,警方發射胡椒噴劑驅散,4人被指控涉嫌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拘捕。

警方以疫情爲由拒絕香港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並將維園用鐵馬圍封。支聯會呼籲民衆遍地開花,以各自方式悼念。晚上約8時,不斷有市民湧入維園,同時在尖沙咀、屯門、觀塘、旺角各區亦分別聚集有數百人。

中西區議會議員何致宏於社交媒體表示,拍攝到有大量穿著黑衣的便衣警從警車走出,疑似打算混入維園集會,更向在場的區議員舉起中指。

在旺角朗豪坊約300人進行燭光悼念“六四”,警方現場戒備,但過程中沒有發生衝突,活動結束時,有示威者在馬路上擺放路障,阻擋車輛前行,多名便衣警衝出制止並拘捕4人,期間,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雜物,警方發射胡椒噴霧驅散。

警方稱,4名被逮捕者涉嫌非法集結、公共場所行爲不當及襲警罪,年齡介乎21至70歲。

另外,晚上約9點,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8人,手持毋忘六四的花牌,到中聯辦外抗議。梁國雄宣讀聲明,要求平反六四、釋放所有監禁在中國的政治犯。眾人將海報貼在中聯辦外水馬後離開。

港媒消息指,警方當晚派出2,000警力執法,聲稱只要活動是和平有序沒堵路,就“盡量不干涉”。#

 

2;香港《國歌法》三讀在立法會爭議聲中通過

香港立法會連日就《國歌條例草案》 進行激烈辯論,6月4日下午進行表決,反對草案的泛民主派持續提出各項修改意見,但均被否決。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在座位高呼提出「規程問題」亦未被採納。最最終草案在混亂中三讀通過。該法例將於下週五(6月12日)刊憲生效。

香港《國歌條例草案》昨日下午進行表決,部份議員批評審議時間太少,多名民主派議員在座位上高呼要求提出「規程問題」,但主席梁君彥未有理會 ,仍宣佈草案提早三讀表決。多名立法會保安在民主派議員前築成人牆阻止議員衝擊。有議員先後在會場潑灑臭味液體抗議,會議一度暫停。

在泛民議員高呼反對口號聲中,《國歌法》最終以41票贊成、1票反對下,三讀通過。全體泛民議員並未參與投票。

不少議員批評《國歌法》條文不清晰,如「侮辱」的定義,入罪標準空泛,讓執法者有相當廣闊的空間演繹判斷是否入罪,檢控時限也過長,質疑政府是想用法律威嚇市民,而不是讓市民發自內心的尊重。

國歌法大致規定,有侮辱國歌行爲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

 

 

6月5日下午港聞

3;匯豐、渣打屈從中共撐港版「國安法」 英美政界震驚

4;戴耀廷指「港版國安法」 以國安為名 打壓為實

 

3;匯豐、渣打屈從中共撐港版「國安法」 英美政界震驚

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並威迫在港企業表態支持。英資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屈從中共,也相繼表態支持立法。引起英美政界的批評,有英國議員表示,將傳喚兩間銀行到國會質詢。

前香港特首、中共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和中共黨媒《人民日報》向匯豐施壓,指匯豐未有表態支持國安法。梁振英還威脅說,作為香港三大發鈔銀行之一,匯豐9成以上的業務依靠中國,其高階管理層卻幾乎全為英國人。若匯豐不支持立法,「隨時可能會被中資銀行或其他銀行取代」。

6月3日香港匯豐銀行首次發聲明表態支持「港版國安法」,並通過微信公號發佈匯豐亞太區行政總裁王冬勝在街站簽名支持的照片。

隨後,以英國為總部、業務集中於亞洲的金融機構渣打銀行,也被迫表態支持中共在港實施「港版國安法」。

美國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成員斯科特(Rick Scott)在推特發文,批評匯豐選擇利潤放棄人權自由。

《彭博》引述英國議員、國會香港小組主席卡邁克爾(Alistair Carmichael)指,匯豐、渣打等銀行屈從中國的舉動,是巨大的錯誤判斷。

卡邁克爾表示,一家如此規模的英國公司,不應支持一條公然破壞國際法的法律。匯豐和渣打屈服於中共的做法是「戰術上的聰明,策略上的愚蠢」。

倫敦政經學院(LSE)客座研究員克希梅爾(Tom Kirchmaier)亦表示,儘管匯豐和渣打必須保護自己的生意,但這種表態並不妥當。

英國外交委員會成員凱恩斯(Alicia Kearns)更表示,將傳喚匯豐和渣打到國會質詢,釐清「他們爲何決定支持破壞國際法」。

 

4;戴耀廷指「港版國安法」 以國安為名 打壓為實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6月5日在港媒《明報》發表文章,探討香港的情況如何威脅國家安全。他表示,人大所列出的問題,不足以證明國家安全遭到威脅,強行訂立國安法,則破壞港人的言論自由和基本人權。

文章名為「香港如何構成國家安全風險?」,根據人大國安法草案說明,列出香港的三種具體情況威脅國家安全。一、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二、塗污國徽、歧視排擠大陸人等行為 ;三、民間向外國求助的活動 。

戴耀廷表示,主張只是一些「言論」,「並未說他們已在組織具體行動去實現這些政治主張」。而言論對國家安全不構成實質威脅,如果禁止這些言論,北京當局則是在扼殺香港的言論自由。

對於北京當局所指的「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包括塗污國徽,煽動港人反共,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歧視和排擠內地在港人員。戴耀廷說,塗污國徽的行為,香港已有法律可以規管;煽動港人反共,也是屬於言論自由領域,應受法律保障;圍攻中央駐港機構,則要看具體行為有無違觸犯法律,香港也有現行法律禁止;對於歧視和排擠大陸人,這不是違法行為,但道德上不應鼓勵。

另外,北京當局認為「蓄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暴力對抗警方執法,毀損公共設施和財物」,也威脅國家安全。戴耀廷指,上述行為與國家安全無直接關係,根據香港現行法律完全可以處理,不需要再製定新法律重疊規管。

反送中運動期間,港人希望得到外國的支持,這類行為被北京當局定義為:「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等罪名。戴耀廷指出,建議透過外交途徑解決相關問題,認為香港國安法無法規管外國政府。國安法只能禁止港人與外國接觸,但這種接觸實質構成不了對國家安全的危害。

戴耀廷最後總結說,中央提出的「具體情况」沒有迫切性和必須性,不能成立。國安法以維護國安為名,打壓異見為實,侵害港人的基本權利。#

 

 

負責編輯: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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