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0年08月24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一(24日)上午港聞
1;區議員呼籲杯葛全民檢測 憂變為全民監控
2;黃秋生嘆香港千瘡百孔 「快必」:人民勇於說真話中共將無計可施
1;區議員呼籲杯葛全民檢測 憂變為全民監控
香港政府將9月1日推出「 全民自願檢測計劃」,多名官員亦在網誌發文呼籲市民參與,並聲稱檢測保障市民私隱。8月23日多名民主派區議員設街站呼籲全民反對檢測。認為檢測效率低及成本高,擔憂檢測樣本被用以收集監控,甚至作為「港版健康碼」等做準備。
香港政務司長張建宗於23日網誌撰文,指該計劃只用以檢測2019冠狀病毒,重申樣本不會送出香港以外,個人私隱受保障。
食衞局長陳肇始又稱,計劃有助於阻斷社區傳播鏈,對於個別醫護建議市民不應檢測,或有聲音杯葛檢測是「陰謀論」。認為香港與大陸互認「健康碼」,及相互豁免檢疫提供基礎,亦有助恢復社交及經濟活動。
中共官媒《人民日報》22日發文,批評誰藉機對大陸支援和社區普檢進行污衊、抹黑,就是站在750萬香港市民的對立面,背叛香港未來及市民福祉。
8月23日多名民主派區議員舉行記者會,迴應港府及北京聲稱的「陰謀論」,指香港民間及專家的質疑有理有據,認為將港人的檢測資料交予不具有香港專業資格,及執業能力的中資檢測係「政治工程」。
區議員譚凱邦說:「香港第三波疫情是來自豁免檢測的入境措施,最終政府都承認有漏洞。怎會是『陰謀論』?我們還看到政府很多措施離地,包括禁止午膳,在不同區議員和民間團體發聲說不行,一日後這個政府就跪低,將政策推倒重來。所以不希望政府視民意爲『陰謀論』。」
譚凱邦強調,全民檢測「效益低,如大海撈針」,連林鄭都承認是「大海撈針」,「爲何我們要奉承中共,要勞師動衆的做這麼多事」。
記者會後,多位區議員還到各區設街站,進行10天的全港性宣傳,向市民解釋全民檢測背後的問題,呼籲市民抵制全民檢測。#
2;黃秋生嘆香港千瘡百孔 「快必」:人民勇於說真話中共將無計可施
香港影帝黃秋生今年5月到臺灣拍戲,日前返回香港接受港媒訪問,大讚臺灣的防疫措施做得好。對於港府實施「限聚令」,令港人吃飯無尊嚴,他感嘆香港已經千瘡百孔令人心痛。另外,被港府指控涉嫌7項罪的香港泛民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人稱「快必」的譚得志指出,他堅信繼續抗爭,當人民都摒除恐懼、勇於說真話,屆時共產黨就無計可施。
黃秋生8月23日接受港媒訪問,對於臺灣的防疫措施讚譽有加。他說,雖然臺灣沒有香港現代化,但卻相對安全,政府的防疫措施又做得很完善,晚餐到餐廳吃飯都客滿,因此要先預約,「現時雖然沒有大陸游客,但臺灣人自己補足,在這方面香港就做不到。」他更批評港府的「限聚令」根本是笑話,面對如此千瘡百孔的香港,讓他感到十分痛心。
另外,人稱「快必」、香港泛民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由於在「反送中」、反「港版國安法」時常在街頭公開演講,表達抗爭的理念,日前被港府指控7項涉及言論的罪名。
47歲的譚得志曾是電臺主播,也是香港人熟悉的藝人。近年投身街頭運動,加入泛民派政黨「人民力量」參選,主張在議會內抗爭。譚得志表示,做爲一個有信仰、有良知的人,他會堅持信念抗爭。當人民都去除恐懼、勇於說真話,共產黨就無計可施。#
8月24日下午港聞
3;黃之鋒被6名大叔大媽跟蹤滋擾 涉事車輛屬現職警長
4;議員許智峯檢控的士撞人案 律政司介入法庭撤控
3;黃之鋒被6名大叔大媽跟蹤滋擾 涉事車輛屬現職警長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香港不少民主派政治人物被疑似國安人員跟蹤。8月23日,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山頂公園被6名人士跟蹤及滋擾。事後,黃之鋒追查跟蹤的車輛車牌登記冊,發現車主姓名與一名在職警長相同,報稱的住址是觀塘利安道的順利紀律部隊宿舍。
黃之鋒23日在 facebook 發文表示,他與友人到山頂公園放狗,在灣仔區駕車前往時,已發現被一輛掛著中港車牌的7人車尾隨。當抵達山頂公園,一名中年婦人已在等候,更由他泊車開始拍攝,該女士還致電其他人說「黃之鋒到咗,你哋快啲」。及後,幾名人士亦趕來公園,包圍黃之鋒辱罵及拍攝。
據黃之鋒提供的影片顯示,現場約有6名中年男女,不停對黃之鋒及其友人進行滋擾,其中一名中年婦女直衝黃之鋒大聲辱罵,滿口粗言不堪入耳。黃之鋒質問他們是否記者,對方否認,並激動地問黃之鋒是否想打他們。
事後,黃之鋒翻查這些人乘坐的車牌號碼,發現車輛的登記地址,是位於利安道的順利紀律部隊宿舍,而登記的車主姓名與一名在職警長同名同姓。黃之鋒表示,警隊不單對相關滋擾視而不見,更加「一條龍服務」,提供車輛予他人針對民主派政治人物進行滋擾。
據港媒《立場新聞》報導,收到讀者報料,指有份指罵黃之鋒的中年婦人是現職警務人員的妻子,隨行一名男子則是其家人,而其他人都是香港人。#
4;議員許智峯檢控的士撞人案 律政司介入法庭撤控
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私人檢控深水埗的士司機涉嫌撞人案件,8月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港府律政司認為無足夠證據證明被告的控罪,亦沒有合理機會將被告定罪,認為表面證據不成立,向法庭提出撤控獲接納。
案情指,去年港府宣佈以《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10月6日香港市民發起在九龍區的遊行抗議。在深水埗區,一名的士司機開車剷上行人路衝向人群,導致3名路人受傷,一名少女是被撞致雙腳嚴重骨折。據悉,少女當時她與親友到附近吃飯。
許智峯早前向法院提出兩宗私人刑事檢控,包括去年11月1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在西灣河向21歲男學生開槍的交通警員外,以及控告深水埗的士司機涉嫌撞人案。
律政司表示,經檢視涉案的證據,認為開槍警員是為防止罪案及自衛而合法使用武力。另外又指,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的士司機當時正控制車輛,認為沒有合理機會將兩人定罪,因此申請撤銷傳票,8月24日獲法庭批准。
許智峯對此感到極之憤怒。他批評律政司做法是在兩宗案件的傷者傷口上灑鹽,指若律政司重視案件,早就應該調查,而非在其提出私人檢控後,才以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方式進行調查,形容做法荒謬,更質疑警方並沒有向公眾交待調查結果。#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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