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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0年09月23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三(23日)香港警方22日修改《警察通例》,重新定義「傳媒代表」,刪除現有香港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會員的內容,僅認可在港府新聞處登記的傳媒。外界批評警方是變相實行記者發牌制度。9月23日,香港7間大學和學院新聞系發表聯署,強烈敦促警方撤銷,及呼籲特區政府考慮到警隊單方面的決定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損害,停止將該建議成為政策。
發表聯署聲明的大學包括,香港大學、浸會大學、中文大學、城市大學、樹仁大學、恆生大學及珠海學院。聲明強調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基本法》,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和出版等自由;以及建立和參加工會以及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聲明指,明白警方執法時尤其在示威當中,要辨識記者有困難,亦強調警方有權對從事非法活動的人採取執法行動,但有關修訂將等於向警員發出明確指示,可驅散無做錯事、只行使採訪自由的非主流媒體記者,認為修訂相關條例限制新聞自由,不單剝奪了非主流媒體工作的記者和為各種媒體工作、有經驗的自由記者的新聞蒐集權,還剝奪了普通公民的新聞蒐集權。
7院校新聞系強調,7家大學與院校新聞課程是香港大多數專業記者的搖籃,一直在報道有新聞價值的事件上,秉持與專業人士相同的道德守則,公平和誠實地行事。對於只因並非登記政府新聞處系統的學生媒體或獨立媒體,受到被禁止,大學新聞系和學院不能接受。因此強烈敦促警方撤銷該建議;政府亦應考慮到此舉會損害香港新聞自由,呼籲停止建議變成政策。#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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