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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黃之鋒警署報到再被拘捕 涉及去年非法集結和違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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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009月24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924日在其facebook專頁發文,指他今天下午前往中區警署報到時,再次遭到拘捕。警方指控的罪名是去年 10 5 日涉嫌非法集結,以及違反《禁蒙面法》。同時被捕的還包含社運人士古思堯,同樣是參與非法集結。目前兩人已獲保釋,案件將於930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指,2019105日,有大批的人士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且遊行到中環。上述是違反了香港法例的第245章《公安條例》,屬於未經批准集結。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104日首次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禁止市民在集會及遊行時使用物品遮掩面部。法例生效的翌日,大批市民響應網上呼籲,戴上口罩參與港島的「反蒙面法遊行」。黃之鋒當日於社交網站附上戴着黑口罩的相片,以及灣仔遊行人羣的相片。

當時,《禁蒙面法》的訂立引起爭議,25位民主派議員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在去年11月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獲頒令法例無效。但事後,港府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並於今年49日獲得勝訴。#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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