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0年09月07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9月6日被香港警方以發表引起「憎惡藐視政府」言論為理由,上門拘捕。他目前仍被扣押在大埔警署。警方新聞會上指或涉嫌《港區國安法》。有香港法律界學者表示,言論自由受《人權法》和《基本法》保障,批評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範圍太闊,而且相當過時。
昨(9日)上午約10時,一批警方國安處人員聚集在譚得志位於大埔的村屋寓所外,不停拍門。據譚得志的助手向傳媒透露,警察手持搜查令聲稱要入屋搜查。大約12時左右,警方進入屋後帶走不少衣物、口罩和早前選舉用的彩帶,並將他帶往大埔警署,有大律師隨行跟進。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涉及他在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舉辦的29場次街站的宣傳內容。又指,今次拘捕行動並非引用國安法處理,而是以發表煽動文字將其拘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今早在電台節目說,《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範圍太闊」,而且相當過時,而言論自由也受《人權法》和《基本法》保障,法庭不會憑一些「單單打打」的言論就將人入罪。
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另一電台上亦指,在《人權法》之外,若要提出限制言論自由,相關法律條文要達致「足夠的清晰度」,形容字眼過於寬鬆,只會令民眾容易誤墮法網。
身兼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拘捕譚得志是徹頭徹尾的以言入罪和文字獄。港府近期侵犯市民權利的行為,包括上述拘捕正是令市民非常不滿,甚至憎恨政府的原因。港府不知自我反省施政的缺失,只知諉過於別人對政府嚴厲的批評和監察,甚至效法一些專制和極權政府打壓異己的手法,只會走向滅亡。#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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