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0年09月29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三(30日)上午港聞
1;2名參與返送中香港青年獲美國政治庇護
2;遭防暴警膝壓兼票控 12歲少女與兄長呈抗辯信拒交罰款
1;2名參與返送中香港青年獲美國政治庇護
- 香港抗爭現場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一年,中共推行《港版國安法》加速終結香港的自治,令不少參與抗爭運動的年輕人被迫逃離家園。美國、英國、澳洲、台灣等國先後表態願意提供政治庇護予港人。9月29日美國移民局官方最新消息,2名來自香港曾參與抗爭的年輕人,已正式獲得美國政府給予的政治庇護。
美國洛杉磯律師行擔任移民顧問工作的鄭存柱表示,今年初協助2名參與香港反送中抗議活動的年輕人,向美國政府提交尋求政治庇護的申請。由於中共病毒疫情,移民局一度關門,直到6月才恢復辦公。政府當局於8月安排了與兩人的會談。移民局於當地時間9月29日,宣佈兩人獲得美國政府的政治庇護。
鄭存柱還表示,香港的人權狀況在過去的一年嚴重惡化。原先的香港,擁有自由和司法獨立,少有香港人提出申請政治庇護,而西方民主國家也很難批准香港人的庇護申請。但是,自2019年反送中以來,香港警察的暴力鎮壓、中共人大強推「港版國安法」,都表明了中共徹底背棄了對香港人「一國兩制」的承諾。而美國也不再認為香港是一個保有自由和法制的高度自治地區。
鄭存柱認為,今次顯示美國政府已經向港人開啟了申請政治庇護,凡是符合條件的香港人來到美國後都可以提出政治庇護的申請。#
2;遭防暴警膝壓兼票控 12歲少女與兄長呈抗辯信拒交罰款
12歲香港少女和兄長9月6日在旺角購物,慘遭防暴警員的暴力撲跌及膝壓,事後兄妹2人被票控違反「限聚令」。據悉,2人均已呈交抗辯信,堅拒繳交2,000港元的罰款。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表示,兩兄妹的家長何太不希望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持續包庇下屬,呼籲應盡快還小朋友清白。
《蘋果日報》獲悉,在9月25日限期前,兩兄妹分別向警方呈交了抗辯信,不會繳交6日在旺角被票控的罰款。但警方至今仍未回應會否撤銷相關票控。
余德寶表示,由於兄妹兩人同住,能夠證明當日是與妹妹上街為購買開學用的文具,因而出現在旺角街頭,故協助兩人抗辯。他又指,若警方不接受抗辯理由,兩兄妹或需上庭。
對此,兄妹的家長何太希望在29日油尖旺區議會上,向警務處長鄧炳強提出控訴,「何太指,『現在女兒看似安好,但內心創傷不知何時復原。鄧炳強上司幫下屬是正常,但不是盲撐!』希望處長做返啲應該做嘅事」。
據悉,香港警方在過去多個月不斷濫發限聚令告票,暫時能成功抗辯,或警方主動撤控的案例寥寥可數。#
9月30日下午港聞
3;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突辭任 傳為參選特首鋪路
4;黃之鋒古思堯涉去年 10.5 非法集結 2人獲保釋黃不准離港
3;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突辭任 傳為參選特首鋪路
-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突辭任 傳為參選特首鋪路(圖片:資料庫)
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李小加於9月29日突然宣佈提早離職,將於今年12月31日離開,比原定任期提早了10個月。消息指,有建制派議員推測,他的提早離任明顯有新的緊急工作。有學者分析,出生中國大陸的李小加,熟識「鱷魚潭」生態,且「政治正確」,即使沒有行政經驗,仍是出任「香港市長」的「最佳」人選。
香港交易所9月29日宣佈,現年59歲的行政總裁李小加提早辭任該職務,在董事會同意下,將繼續任職至今年12月31日。明年1月1日起,現任聯席總裁及首席營運總監戴志堅被委任為代理行政總裁,李小加則轉任為期6個月的董事會高級顧問,提供指導並安排過渡工作順利進行。
外界揣測,李小加辭職為其選行政長官鋪路,並非空穴來風。身在商界的他,2018年獲選為中共全國政協委員;初入政壇的李小加,在香港去年「反送中條例」等事件中,多次就類似政治性議題發表意見。
李小加在今年5月的媒體電話會議,被問及離任港交所後會否考慮參選2022年特首時稱,你們覺得我的心臟很強大吧!他強調無意退休,希望被劃分成中年,甚至是「高級青年」,不會過回家弄兒弄孫的生活。
《蘋果日報》報道指,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推測,李小加急於離任,明顯有新的緊急工作。或其服務香港有「成績」,再上一層樓就是效忠於國家(中共)。
《信報》創辦人林行止9月初撰文,李小加出生大陸,接受中美兩地大學教育,精通普通話兼美語,為「政治正確」的幹才,並且嫻熟「鱷魚潭」生態;即使沒有行政經驗,亦是出任「香港市長」的不二之選。#
4;黃之鋒古思堯涉去年 10.5 非法集結 2人獲保釋黃不准離港
- 網絡圖片(看新媒體合成)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社運人士古思堯,涉嫌去年10月5日參與「反蒙面法遊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被加控違反《禁蒙面法》。案件9月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押後至 12 月 18 日,2人獲准各以 1000 元保釋,黃之鋒不得離開香港。
黃之鋒於庭外見傳媒時表示,控方庭上申請限制他離開香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正目的是想讓他「案件疊案件」,阻礙他向世界講述香港的抗爭情況。他續指,未來仍然會繼續投入抗爭,相信投入抗爭與否,從來不在於有無議席同公職,更不在於香港是否還有選舉、議會存在,自己作為民主派、政治人物,有責任與香港人齊上齊落。
裁判官在庭上向兩人發問是否明白控罪,黃之鋒表示明白,古思堯則回應「遊行集會唔駛共產黨批准」。
控方表示案件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案件暫時毋須答辯,因黃之鋒被控的其中一項違反《禁蒙面法》,是否違憲的終極上訴已排期今年11月底於終審法院處理,希望本案可押後處理,裁判官最後批准辯方申請,准兩人各以 1000 元保釋,當中黃之鋒不得離港。#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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