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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Daily News 港聞每日焦點(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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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009月18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五(18日)上午港聞

1;英籍總警司莊定賢等20人鎮壓示威獲晉升 人權關注警濫灌加劇

2;黎智英恐嚇記者案獲判無罪 港府律政司提上訴

1;英籍總警司莊定賢等20人鎮壓反送中獲晉升 人權關注警隊濫灌加劇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94日頒發晉升函件予20名警務人員,其中曾於「反送中」擔當指揮及言論惹火、稱呼示威者為「曱甴」的警察、被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的委員視為涉嫌「酷刑罪」英籍總警司莊定賢,他早前曾被傳媒揭發寓所涉嫌違法僭建。有人權組織關注警隊有罪不罰,警官反被獲得升職,憂慮加劇警暴和濫權。

今次獲得晉升的警員中有3人升任助理處長,包括英籍總警司莊定賢、東九龍總區應變大隊的呂錦豪、時任保安部總警司江學禮。另外,區永梁、廖永業和黎志梁則獲晉升為總警司;林焯豪、陳樂生、周毅剛、梁國榮等人晉升為高級警司;張霆鋒、劉志聰、洪志榮、劉志君等晉升為警司。而退休總警司招秀美、警司葉傑輝則獲頒授處長嘉獎。

參與鎮壓2014年「雨傘運動」及「反送中運動」的速龍小隊英籍總指揮官莊定賢,已在香港服役近30年,今次更獲提拔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兼掌管水警總區,月薪高達19萬港元。

莊定賢備受外界批評,曾多次在示威現場露面,去年612日的金鐘衝突中,他指揮下屬向中信大廈的人群發射催淚彈,差點釀成人踩人慘劇;他亦被傳媒踢爆,寓所涉嫌僭建及霸佔官地,在花園內藏有警察雪糕筒,涉嫌私藏公物。

香港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接受傳媒採訪,指過去主要處理「反送中」的警官都能升職,或擔當要職,令人覺得警方沒有檢討,或者調查警員是否有妥善處理。他更憂慮,警隊有罪不罰的風氣加劇。王浩賢說,會使普通警員覺得,即使執行職務時有些踩界或違規行為,管理層都會不惜一切維護。另外,就是監警制度無辦法有效作出監察,及制衡的角色,在這種情況下容易造成更多的侵犯人權及濫權行為。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科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亦指,港府似乎想通過升職來威嚇港人,令市民不敢再上街示威。這手法只會令警暴問題不斷發生、不顧後果。若英國對莊定賢的私人檢控成事,港警的國際形象恐更不堪。#

 

2;黎智英恐嚇記者案獲判無罪 港府律政司提上訴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2017年的維園六四祈禱會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法庭本月初裁定罪名不成立。事隔兩週後的917日,港府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蘋果日報》報導,黎智英被指20176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參與「六四」集會,向一名《東方日報》男記者聲稱,「你不要這麼近拍我」、「我實搞你」、「我拍了你的照片」。港警於事發3年後的今年418日拘捕黎智英,指他意圖使對方受驚,控以刑事恐嚇罪。同日,更大舉拘捕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十多名民主派人士,被稱為「418大抓捕」。

該案件93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鍾明新裁定黎智英罪名不成立。指事主記者作供時,態度迴避及充滿戒心,多次不直接,及迴避問題,既不誠實亦不可靠。而《東方》記者輪班跟蹤追訪黎智英5年,一直當面挑撥,令黎智英衝口怒罵。鍾官指,黎用「搞」來形容騷擾他,未必代表要傷害記者。

律政司發言人917日回覆《蘋果》查詢,有關裁判官在黎智英刑事恐嚇案的無罪裁決,已根據《裁判官條例》,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現年72歲的黎智英除了本案外,還有至少4宗刑事案件,均已進入司法程序,包括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境外勢力、串謀欺詐和煽動罪」。#

 

 

下午港聞

3社民連梁國雄遇刺案 慨嘆老翁被中共洗腦

4;林鄭撤銷終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委任 外媒引述:與國安法有關

3社民連梁國雄遇刺案 慨嘆老翁被中共洗腦

年過八旬的老翁今年416日中聯辦大樓外,手持金屬鑿刺傷社民連成員梁國雄,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老翁聲稱「要替天行道」,更揚言「一個許智峯,一個黃之鋒,兩個遲早都要死」。裁判官917庭上形容老翁「熱愛社會」,只因政見不同而犯案,準其保釋候判。梁國雄對此感到「好悲哀」,形容老翁是共產黨洗腦教育下的受害者。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則對法官未能制止「藍絲」老翁的狂言,威嚇政治人物死亡感到震驚。

梁國雄對於刺傷他的年長老翁的言論感到驚訝和悲哀。一個不講事實、不講道理的長者,終日以暴力消滅異見,視法庭如無物,在共產黨教育之下的受害者,現在變為加害者。他又指,若不喜歡的話可以回中國大陸,但你可以聽聽香港的民意。

梁國雄起初不知道老翁已年過80歲,明白要一個80歲的老人坐監好可憐。他說,明白法官不想判老人坐監。至於老翁聲稱要許智峯和黃之鋒死,梁國雄則笑言:「他這麼老,是否自己快要死,很怕死,所以整天咒別人死」。

梁國雄直言,香港有不少「藍絲」都是這樣,常罵民主派人士為「漢奸走狗賣國賊」。中共正是發動群眾鬥爭的「楓橋經驗」治港,以《港區國安法》呈威,包括對「快必」譚得志以言入罪、還有建制派要求教育局嚴懲敢言的教師等,「跟清算沒有分別」。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Facebook撰文,直呼「嘆為觀止」,當藍絲被告在庭上威嚇政治人物死亡,甚至在作供期間狂言有意持槍襲擊,卻不單沒被法官當場斥責,如同視而不見,更無須承擔任何後果,實讓人嘆為觀止。

黃之鋒說,案件巧合在同一日子、同一時間、同一法院,與「快必」譚得志不獲保釋外出的聆訊同步展開。「充份反映所謂『莊嚴』的法庭,是如何向藍絲傾斜。」他自己作為被點名威脅性命安危的人,想到該名曾使用武力的「藍絲」被告在法庭上狂言後,會否表示將有民主派成為下名被襲擊的目標?我也不能確保個人安全。

黃之鋒相信執法機關不會作任何調查,法庭亦不見得會跟進此事。那就不要怪香港人對當今社會體制,執法部門完全失去信心。極權壓境之下,掌有權力的人,選擇縱容兼且默不作聲,導致體制不再獲得信任,便是你們所一手促成的共孽。#

4;林鄭撤銷終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委任 外媒引述:與國安法有關

香港政府918日刊憲,特首林鄭月娥自本月 2 日起,撤銷終審法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的委任,較原定的委任期提早約兩年結束。據澳洲廣播公司的記者披露,施覺民已確認,他辭任與北京通過《港區國安法》有關。

港媒《立場新聞》報導,特首辦回覆查詢時指出,施覺民於2日提出辭任,因此林鄭按有關法例撤銷他的委任,他沒有提及辭任原因。不過,澳洲廣播公司記者 Stephen Dziedzic twitter 表示,已向施覺民確認,他的辭任與北京通過國家安全法的內容有關。

去年7月林鄭按照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建議,把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的任期延續3年到2022729日,而今次撤任比原訂的任期結束期限提早近2年,過往少有非常任法官任期未屆滿就被撤任。

香港終院共有 4 名非常任法官,連同施覺民在內,共有 14 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當中施官等 4 名法官均來自澳洲。香港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都是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

現年 74 歲的施覺民於 2013 年成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1946 年波蘭出生,在澳洲悉尼大學取得文學士及法學士學位。自 1980 年起,他以大律師身份執業,並於 1986 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2016 5 月,施覺民在「香港律師」發表演說,主題是《公義「彰顯人前」還是「似乎彰顯」》,他提到法庭公開審訊,令公眾和傳媒和可以清楚法庭判決理據非常重要。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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