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0年10月28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三(28日)上午港聞
1;港民研調查:近七成市民反對大灣區投票
2;港大通過前清華黨委任副校 學生會:如同宣告學術自由終結
1;港民研調查:近七成市民反對大灣區投票
香港政府早前提出,計劃研究讓居住在中國大陸的香港人可以跨境投票。特首林鄭月娥亦聲稱,這是社會訴求。不過,香港民意研究所10月27日公布調查指,有六成八的受訪市民反對在中國大陸投票,支持的不足兩成。有學者批評,如果硬推只會斷送香港由80年代起建立的選舉制度。
香港民意研究所於10月19日至22日期間,以隨機抽樣的電話方式,訪問了1,020位18歲或以上的香港市民,詢問是否支持長居中國大陸的港人在大陸投票。調查顯示,高達68%反對,支持的僅約18%。按政治立場區分,民主派支持者中佔94%反對,建制派支持者則有60%支持;而自稱為中間派的反對亦佔67%。
調查還顯示,擁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的表示反對高達八成;相反學歷較低的受訪者則佔支持的多數,而擁有大專或以上學歷的僅佔11%,顯示教育程度越高者的反對佔大比數。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國際關係學副教授陳家洛表示,政府的計劃局限於居住大灣區的港人,並未充份解答市民對有關建議的憂慮,卻試圖強推,而且亦無視選管會早前的報告,即跨境投票的法律問題及公平性做研究,反映政府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和成熟的制度推行跨境投票。他認為,在社會主流民意的反對下,港府的計謀難以成功。#
2;港大通過前清華黨委任副校 學生會:如同宣告學術自由終結
香港大學校委會10月27日在眾多爭議聲中,議決任命2名清華大學學者申作軍及宮鵬為副校長。在會前,港大11名校董發聯署信,指事件將無可避免引起「黨委治校」的嫌疑和憂慮,對港大的學術自由帶來非常負面的影響。港大學生會感到失望及遺憾,認為等同宣告港大院校學術自由和自主終結。
港大11名校董於27日會議前向校委會遞交聯署信,指事件引發港大各持份者極大關注,強調香港大專院校的管治制度和中國大陸的大學截然不同,不允許存在任何黨委治校,以確保大學的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傳統。
聯署又指,校委會如執意有關委任程序,則是在損害港大長遠利益,促校委會延後申作軍的委任議案,並參照此前推薦校長人選和大學各持份者,包括教職員、學生和校友的意見,讓申作軍就其共產黨員身份作出澄清及申報。
此外,港大學生會亦於會前遞交4200個聯署的聲明,強烈反對聘任具政治聯繫人士為副校長,指校委會若在此時委任2名極具爭議的人選為港大副校長,等同於宣告港大院校學術自由和自主之終結。
最終,校委會以大比數通過申作軍及宮鵬的任命,僅得一票反對申,及一票棄權。申作軍在任命後發表聲明,稱自己並非中共黨員也不在黨委中,強調純粹是清華大學網頁出錯。
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對結果感到失望及憤怒,指校方再一次無視學生聲音和數千個聯署簽名,表決結果宣告學術和院校自主已經終結。她說:「這個大學不是張翔的大學,這是屬於港大師生的大學」,並將會諮詢法律行動。#
10月28日下午港聞
3;紅二代羅宇離世 曾揭中共黑暗冀習近平做出改變
4;中共司法局禁律師接12港人案 已代理亦要退出
3;紅二代羅宇離世 曾揭中共黑暗冀習近平做出改變
中共開國大將、前解放軍總參謀長羅瑞卿的第二兒子羅宇,10月22日在美國離世,終年76歲。生前曾撰寫回憶錄《告別總參謀部》 ,發表27封致習近平的公開信,促進行民主改革。《開放雜誌》總編金鐘,接受《看中國》採訪,分享他與羅宇的往事。
金鐘表示,紅二代的羅宇羅宇出書揭露中共,並且發表27篇致習近平的公開信,也算盡了責任;畢竟中共的解體非一人之力可為。他認為,羅宇之所以公開反對共產黨,與其個人經歷有關。羅宇和父親羅瑞卿皆被中共迫害過,羅父當年欲跳樓自殺未遂,事後左小腿及股骨要切除,落下殘疾。
金鐘還表示,羅父的經歷,羅宇也身同感受,文革期間亦遭關押五年。令羅宇形成一種對中共的批判和不信任,故此,他在1989年64後出國,並著手撰寫回憶錄,同時把自己的觀點注入回憶錄。
1990年,羅宇與香港「奇女子」之稱的狄娜結婚,搬到香港居住。1992年,二人移居葡萄牙,在歐洲居住15年 。金鐘說,回憶錄也是在此期間撰寫。羅宇曾在回憶錄透露,自己是狄娜的最後一任丈夫。
金鐘形容羅宇為人「本份」,沒有高幹子弟的驕傲和優越感;文如其人,從書中亦可見,羅宇個性坦白、直率和誠懇。
羅宇於1944年陝西延安出生,1963年考入北京清華大學。1975參軍,1988年獲授大校軍銜,1989年羅宇出席法國航空展時,不滿中共下令解放軍武裝部隊鎮壓天安門學生,以及百姓,逾期未歸,1992年被江澤民頒令開除軍籍黨籍。#
4;中共司法局禁律師接12港人案 已代理亦要退出
12名香港青年被關押在中國深圳鹽田看守所超過兩個月,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至今仍未能與他們會面。有消息指,相關的律師事務所,近日更收到當地司法局的禁令,聲稱不准律師代理12港人案件,即使已經代理的都必須解除代理,退出案件。
《蘋果日報》報道,律師所屬的至少5間律師行,均收到當地司法局口頭轉達的禁令,不准律師代理這宗香港案件,就算已代理的也必須退出案件。司法局官員表示,禁令來自司法部。有代理本案的律師向《蘋果》透露,基本上所有律師都已被約談和要求退出,他說,當局告訴我們,此案是全國一盤棋,所有地方都在要求律師退出,不是一個地方的事情。
該律師還表示,自己被當局以吊銷牌照威脅退出,很可能到偵查期結束後,就不能接受下一階段的委託,「可能需要其他律師接手,分散風險」,但他強調會堅持到無法堅持為止。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對此回應,今次是大陸當局正式表明要剝奪被捕人士自由選擇律師的「法律權利」,證明大陸連「依法治國」也做不到。
涂謹申表示,事件涉及港人應有的法律權利,亦引起香港以至全球廣泛關注,港府有責任保障香港人在大陸得到應有的合法權益,要求稍後上京的特首林鄭月娥,向北京反映港人沒有得到依法保障的法律權益,包括自由選擇律師;代理律師代表家屬依法會見被捕人;以及未成年被捕人無法得到家長委託的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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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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