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呂智恆涉「阻礙公職人員」罪不成立 法官斥律政司無理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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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呂智恆涉「阻礙公職人員」罪不成立 法官斥律政司無理檢控

 

【看新媒體20201124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社工呂智恆在去年11 月被指阻礙政府便衣職員清理返送中的「連儂牆」文宣,遭港府律政司控以「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1124日在粉嶺法院裁決,裁判官陳炳宙批評控方故意隱瞞公職身份的指控,以及濫用司法之嫌,有違公義,裁定呂智恆無罪。

案情指,去年1123日,38歲的社工呂智恆在粉嶺連接百和路及粉嶺港鐵站的天橋,阻礙身穿便服的食環署一級督察麥慶安清理「連儂牆」。之後,呂智恆被票控「阻礙公職人員」罪。

裁判官陳炳宙裁決時指,根據當日影片,顯示被告曾多次詢問身穿便服的食環署麥慶安的身份,但他沒有表明身份。而他在庭上作供時,卻聲稱當時已表示是食環署職員,裁判官質疑麥慶安的供詞可信性,官續指,公職人員執勤時需出示委任證,但麥慶安當時無出示委任證,批評麥在故意隱瞞公職身份。

裁判官最終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判被告呂智恆罪名不成立。

散庭後,呂智恆見傳媒時表示,本案可以作一個案例,成為其他抗爭者的抗辯理由。他說,食環署人員蓄意隱瞞身份、誤導警方,是基於整個政權的腐敗,有警隊不出示委任證先例,他們甚至假扮示威者,因此食環署人員有恃無恐而隱藏身份。#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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