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0年12月09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因參與去年621包圍警總,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判囚10 個月的「香港眾志」前成員周庭,12月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
去年6 月 21 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署,「香港眾志」3名前成員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分別判囚 7 個月至 13.5 個月。周庭早前在法庭上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處 10 個月,周三(9日)周庭透過資深律師駱應淦,申請保釋。
法官張慧玲聽完取雙方陳詞,認為周庭沒有極高或合理上訴成功機會,拒絕批出保釋申請,周庭須返回大欖女子懲教所繼續服刑。
周庭透過律師表示,對申請保釋被拒感到很遺憾及失望。她還透露,自己現時仍未能完全適應監獄生活,身體狀態欠佳,並呼籲公眾繼續關注其他在囚人士及手足。另外,黃之鋒和林朗彥,亦已就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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