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0年12月09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於去年8月在深水埗購買鐳射筆,被控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拒絕被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項罪。案件12月8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至本月 29 日再訊,方仲賢獲准以一萬港元現金保釋,須每周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22歲的方仲賢於去年 8 月 6 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和桂林街一帶,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 10 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另外,同日於深水埗桂林街 135 號地下 7-11 便利店外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以及在偵緝警員檢取其手提電話為證物,作調查案件之前,將手提電話重新設置。
方仲賢在法庭外表示,2019 年香港人在街頭狂奔,今年則在法庭「狂奔」,而審判過程中最辛苦的並非自己,而是朋友和家人。他又指,僅是 12 月初已有多人被捕,每日出現不公義也成為港人日常。港府經常說要修補撕裂,但香港永遠都沒可能變回以前的香港,有人被捕、流亡,他希望外界關注被送中的「12 港人」。#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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