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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Daily News 港聞每日焦點(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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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012月21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周一(21日)上午港聞

1;香港法輪功真相點週內6次遭惡意破壞  呼籲警方緝拿暴徒

2;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終院裁定港府勝訴  任何遊行皆不可蒙面

1;香港法輪功真相點週內6次遭惡意破壞  呼籲警方緝拿暴徒

香港多個法輪功真相點近日接連遭到中共黑幫暴徒的惡意破壞,1219日、20日分別在黃大仙、銅鑼灣、尖沙咀和旺角的真相點,再次被親共人士滋擾及毀壞。香港法輪佛學會會長梁珍譴責中共暴徒的惡行,呼籲警方捉拿兇徒,並呼籲市民關注事件,維護香港的言論及表達自由。

中共在今年7月強推《港版國安法》,20年來一直堅持在香港街頭擺街站講真相,近日突然多次遭受暴徒襲擊。僅過去3天就遭到4起中共暴徒的襲擊及破壞。

中共惡徒多次破壞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點是中共末日瘋狂的表現,她希望香港警方儘快能捉拿兇徒,並呼籲香港市民關注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點遭破壞事件,共同維護受法律保障的言論和表達自由。

時事評論員石山認爲,美國大選發現選舉舞弊和中共背後滲透操弄的陰謀,表明全球已進入正邪大戰的關鍵時刻。而在此同時,中共也開始在香港升級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與迫害。

評論員林匡接受《珍珍跑前線》節目採訪時指,自己從小就時常看到法輪功的街頭真相點,而中共近期進行頻繁密集的破壞,只會適得其反,展板被塗鴉、被損毀,會吸引更多的香港民衆來關注瞭解真相。

外號「長洲複覈王」的郭卓堅表示,根據香港法院於先前的判決,法輪功是宗教團體,是可以合法在街頭擺真相。而《基本法》第26條列明,宗教團體可以在街上宣傳,不受「 限聚令」 管制。為何法輪功的真相點頻頻遭受破壞,郭卓堅認爲是中共不想大家知道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

郭卓堅還表示,警方目前在處理損毀案件時態度相對被動,是選擇性、針對性執法,「如果法輪功有錯處,警察馬上處理,但若他人破壞香港的法律,破壞憲制體制時,警察卻往往當沒看見!」他讚揚法輪功學員,多年來遭受打壓仍然堅持爭取《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

 

 

2;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終院裁定港府勝訴  任何遊行皆不可蒙面

香港政府去年10月根據《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藉此對集會或遊行人士進行阻嚇。法例引起社會廣泛爭議。同年,25位時任民主派議員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獲法院裁定政府違憲。隨即港府不服提上訴,於今年4月上訴庭判港府得直,裁定訂立《禁蒙面法》 做法合憲,《禁蒙面法》則部分違憲。事後港府及泛民都不服判決,分別入稟上訴庭申請終審上訴。

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張舉能,以及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審理。

1221日,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香港政府勝訴,指《緊急法》合憲,而《禁蒙面法》禁止在合法或非法遊行集會蒙面也屬合憲。民主派須向政府一方支付終審聆訊訟費。

終院的判詞指,港府提交的證據顯示,《禁蒙面法》旨在應對持續多月的暴力及不法情況,因此行政長官會和行政會議認為,這構成《緊急法》下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又指,蒙面對示威者和其支持者起壯膽的作用,令個別人士以匿名身份,逃避法律責任和警方調查。

到庭領取判詞的社民連梁國雄表示,林鄭月娥動用有近百年歷史的殖民地緊急法,並不恰當,條例賦予港督過於廣泛而且不受制約的權力。殖民地時代沒有《基本法》和《人權法》,而今特首權力應受制約。

梁國雄坦言十分失望,認為中共不斷攻擊香港司法機關,主張「三權合作」,令法庭承受巨大壓力;現在人大決定可取代本地立法,即使終院判詞表明特首的緊急立法權力受到立法和司法制衡,意義已經不大。

代表泛民議員的律師何俊仁亦指,法治須在特定政治環境下才能彰顯,在如今的政治壓力下,聲譽良好的法官亦無可避免地受壓;雖然終院並非屈服於政治壓力之下,但早前在北京對香港司法機構的攻撃浪潮之中,很多人已感灰心,並喪失信心,可謂不幸。#

 

 

1221日下午港聞

3;林卓廷原告變被告  7.21參與元朗暴動罪  明年1月審訊

4;國際研究:香港自由評分明顯惡化

3;林卓廷原告變被告  7.21參與元朗暴動罪  明年1月審訊

去年7.21香港元朗西鐵站發生恐怖襲擊,大批身穿白衣、手持武器,有黑幫背景的人士無差別襲擊途人和港鐵站內的乘客,造成多人受傷。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當日前往協助遇襲的市民,遭到白衣暴徒的圍毆。今年8月,警方將林卓廷由原告成為被告,與另外6人同被控暴動罪。1221日,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排期明年1月灣仔區域法院再訊。法官認為林卓廷潛逃的風險大,必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

林卓廷於法院外表示,官方對於7.21歷史的定調很清楚,是白衣人打香港人,卻遭到律政司長鄭若驊和警務處長鄧炳強突然扭曲為「兩班人打架」,「連年報都改唔切」。他重申,包括自己的7名被告都是無辜,因當局企圖重寫7.21歷史,遭受政權打壓。

控方於法庭上指,近日有區議員假借公務潛逃,認為林卓廷的潛逃風險大增,要求將他的旅遊證件交至法庭及不准離開香港。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接納控方要求,下令林卓廷在整段審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要交出旅遊證件。

林卓廷離開法庭時表示,是意料之內,與許智峯一家安危相比,交出旅遊證件與否微不足道。他強調,不會選擇流亡,亦不會因7.21誣告罪名而潛逃,自己定會抗辯到底。#

 

4;國際研究:香港自由評分明顯惡化

美國卡托研究所與加拿大菲沙研究所1218日共同發表2020年全球人類自由指數(The Human Freedom Index)報告,預期香港的自由將明顯惡化,排名在未來亦將會大跌。

報告是根據2018年的資料來評定,香港名列全球第三,僅次於新西蘭及瑞士。然而,並未反映北京過去兩年對香港介入的影響,包括實施「港版國安法」等。報告預期,未來數年香港自由評分會顯著惡化,特別是在言論自由、法治、集會結社自由等方面,排名將會大跌。

香港總分為8.74分,按年下跌0.02分。個人自由指數方面,香港則從2008年的9.00分跌到2018年的8.53分,僅排在32位。報告指,在中共的影響下,新聞自由和法律制度被干預,是香港個人自由得分下跌的主要原因。

最新報告顯示,與2008年比較,香港的結社自由從10分跌至7.5分,公民團體自由進出由8分跌至5.9分,公民社會壓力由8.2分跌至5.8分,自由成立政治組織由7.8分跌至6分,而新聞自由則由6.6分跌至5分。

報告通過76項個人自由和經濟自由指標,對162個國家及地區進行排名,但強調所採取的數據只截至到2018年。預期隨着北京對港加速施壓,及《港版國安法》的實施,今後數年香港的自由評分將顯著惡化。#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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