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1年01月15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一名曾獲香港消防處處長頒授「花雞繩」嘉許的消防員,於前年11月在旺角參與返修例示威中被捕,並當場被搜出汽油彈。消防員早前承認藏有汽油彈、非法集結及拒捕等5項控罪。案件1月15日區域法院被判囚34個月。
案情指,前年11月10日網民發起「八區開花」示威,被告方志雄於旺角彌敦道持有汽油彈被警方追捕,及後與警員激烈反抗,被制服後,搜出身上藏有一把彈簧刀、鎚、鐵筆及 4 枚汽油彈,以及無線傳聲器。
34歲的被告方志雄任職消防員已10年,被捕後已被停職。其代表辯護的大律師在庭上求情,指他過往對工作熱誠,對社會有貢獻及屢獲同袍稱讚,家中還有兩名年幼子女,是個好爸爸及好丈夫,期望在服刑後能重新與家人重聚。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案發當日被告手持汽油彈,但沒有證據顯示他曾使用,幸好沒有點燃汽油彈,否則他要面對更嚴重的縱火罪。法官又指,被告在現場攜有一部對講機,認為他擔任協調角色。考慮被告獲眾多同事支持,失去工作,與家人分離已是懲罰,就 5 項控罪,最終判監禁 34 個月。#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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