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1年02月09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終審法院2月9日裁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案件的保釋,須繼續還押監房。判詞闡明法院無權針對國安法進行違憲審查。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向《立場新聞》表示,變相若有條文違反人權,香港法院一樣「無得拗」,直言「終審法院已經投咗降」。
張達明表示,雖然終院判詞有清楚訂明國安法屬特別例外情況,不適用一般「有利保釋的假定」,但他認為,法庭往後實際操作與之前分別未必太大。
對於終審法院判詞所指,《港區國安法》由人大及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條文訂立,香港法院就國安法合憲與否沒有司法管轄權。
張達明認為,是次終審法院判決最大影響,在於判詞顯示終審法院已「接受現實」,承認人大或常委的決定就等同法律,法院無權進行違憲審查。
張達明還指,今次判詞首次明確推翻 1999 年「吳嘉玲案」,指終審法院有權審查人大決定有無違反《基本法》原則;而今次判詞亦適用於其他國安法條文,例如不設陪審團審訊,不限於保釋問題,他坦言「如果中央要話白係黑,你都要跟,法院都無權審理你有無違反《基本法》。」#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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