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1年02月17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上午港聞
1;涉「反送中」8.18集會9名泛民人士被控開審 李卓人:牛年要像牛一樣為民主硬頸
2;港府初七起放寬防疫 重開晚市及部份場所 強制顧客掃「安心出行」
1;涉「反送中」8.18集會9名泛民人士被控開審 李卓人:牛年要像牛一樣為民主硬頸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民陣於8月18日在維園發起大型“流水式集會”,當日約170萬市民參與,事後警方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起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等9人,案件2月1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區諾軒在庭上認罪,其餘7人不認罪。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譴責港府剝奪了香港人的和平集會權利,寄語要像牛一樣,為民主而「硬頸」。
9名被告分別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82歲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73歲大律師吳靄儀、何俊仁 、梁國雄、何秀蘭、梁耀忠及區諾軒。黎智英由囚車押送法庭應訊,其餘被告亦於下午2時抵達法庭外。他們手持橫幅,高喊“和平集會無罪”、“政治檢控可恥”、“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
案件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審理。為港府擔任主控官的是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其姐姐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為黎智英做代表,但因被列為武漢肺炎的密切接觸者,要隔離檢疫,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其餘各人的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夏博義、駱應淦、何沛謙、潘熙等人。案件審訊為期10日。
在庭上,區諾軒承認兩項控罪。梁耀忠就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一項控罪獲控方不作起訴,存檔法庭。兩人獲准保釋,案件押後3月22日處理。其餘7名被告均表示不認罪。李卓人在庭上說「反對政治檢控」。梁國雄則說:「集會無罪,反對政治檢控。」
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開庭前向傳媒表示,港府剝奪了香港人的憲法權力,他說:「我們只是眾多司法抗爭中的一宗,我們還有好多抗爭要繼續走下去。今年是牛年,期望每個人都像牛一樣硬頸,為民主硬頸。」#
2;港府初七起放寬防疫 重開晚市及部份場所 強制顧客掃「安心出行」
香港政府2月16日宣布,年初七( 18 日)起有限度放寬防疫措施,包括延長晚市堂食至晚上10時,可以4人一檯,及容許部份場所包括美容院、戲院等重開,負責人須強制顧客掃「安心出行」或登記資料才可進入,員工亦要求每14日檢測1次,否則可被罰停業14日,甚至監禁。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由於本港疫情於過去 1 個月來有緩和趨勢,確診數字維持在低雙位數,源頭不明亦下降至單位數,因此政府按最新的情況,決定有條件地逐步放寬檢疫措施。
由2月18日起,包括室內及戶外體育場所、健身中心、美容院、按摩院;以及娛樂場所、主題公園、博物館、電影院等,將可以重新開放。但浴室、派對房間、酒吧、夜總會、卡拉OK、麻雀館及泳池等則仍然關閉。
陳肇始表示,餐飲處所,放寬堂食時間至晚上10時、每檯可增至4人。但需要確定進入的人士掃「安心出行」二維碼,或留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時間等,並至少保留31日。另外,餐飲業從業員需每14日做一次病毒檢測,並且保留結果31日。
限聚令方面,仍會維持2人。陳肇始解釋,希望會短期內尋求行政會議的批准,放寬至4人。公眾場所的強制戴口罩令則維持至下月 3 日。
2月17日下午港聞
3;台灣殺人疑犯陳同佳仍未赴台自首 管浩鳴指陳仍居安全屋 籲台方批出簽證
4;公務員宣誓爆離職潮 傳社署逾百人拒簽聲明將辭任
3;台灣殺人疑犯陳同佳仍未赴台自首 管浩鳴指陳仍居安全屋 籲台方批出簽證
轟動一時的台灣殺人案事發至今已近 3 年,涉嫌殺害香港少女潘曉穎的陳同佳,出獄至今已 16 個月仍未赴台灣自首。協助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月16日向傳媒確認,陳同佳目前仍然在香港,居住在港警的安全屋,他重申,台方不願批出簽證,才令陳同佳遲遲未能成行。
《立場新聞》報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16 日在傳媒聯絡群組回應查詢,確認陳同佳仍在香港,由警方保護並住在安全屋。被問陳同佳赴台之前是否都會住在安全屋,管表示未能回應。
管浩鳴指,已「用盡一切方法」希望同佳能盡早回台自首,稱台灣律師已多次向台方有關「窗口」聯絡,表示陳同佳願意回台自首及投案,惟「發夢都冇諗過」,投案一事最困難並非勸服陳同佳,而是「台灣不願意給同佳簽證」。管呼籲台方能「本着人道的考慮」,盡快發出簽證。
台灣陸委會去年 10 月曾重申,陳同佳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必須由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赴台入境問題;士林地檢署也呼籲,基於事實調查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台灣之前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 11 月則稱,法律制度或司法程序等途徑無法解決陳未能赴台自首的問題,強調現時問題在於台灣當局,而非特區政府,稱只要台灣當局讓陳同佳抵台就能解決問題,又揚言如潘媽媽出面向台灣希望允許陳同佳入境,或能「打動台灣」。#
4;公務員宣誓爆離職潮 傳社署逾百人拒簽聲明將辭任
香港政府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1月中向各部門發信,勒令公務員 4 星期內簽署及交回效忠聲明,截止期至2月底,而拒絕簽聲明者或將被要求離職。近日有社會福利署職員向傳媒透露,署內盛傳有逾百位員工拒簽聲明將辭職,包含社工及行政人員。
一名不願透露職級的社署職員向《立場新聞》表示,同事間聽聞不少人都不想簽署效忠聲明,流傳將有逾百人離職。他指,身邊亦有 3 人已決定在簽署死線前辭任,有人本來已準備離開香港,這份聲明令他們決定提早辭職,亦有人不習慣工作環境,以是次作為契機離開。
職員表示,簽署與否有很多考慮,例如不知道簽署後會否有任何後果、會否被秋後算帳,而現今的經濟環境下,離開一份安穩的工作,亦要跨過心理關口。他形容是一個「麵包和尊嚴」的抉擇,他說:「條文白紙黑紙寫咗,要效忠特區,效忠基本法等內容,過去呢一年兩年發生過的事,街頭社會怎樣抗爭,政府怎樣去對待示威者,歷歷在目,好百感交集,好似簽了份約是對政權的屈服。」他還說,「不單是公務員,每人在國安法下,都是刀鋸臨頸,無法暢所欲言,或都要面臨抉擇的關口,喺呢個時代,有良知嘅人係需要有一個抉擇,表明自己嘅姿態」。
根據社署早前向《蘋果日報》提供的數字,社署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均有 200 多人離職,而本年度即 2020 年 4 月至今,離職人數約 199 人,未見有明顯急升。但值得注意的是,數字僅反映離職生效當日的人數,而部分公務員離職須三個月通知期,故如於上月或今個月辭職,會到今年 4 月至 5 月才離職,及在官方數字上反映。#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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