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1年03月24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電台女編導蔡玉玲因製作港台《鏗鏘集》節目,調查元朗7.21事件,被控涉嫌兩度查冊車輛時作虛假陳述被捕。案件3月24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在考慮控方舉證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控方庭上讀出運輸署職員供詞,並播放全集《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以證明被告的申請用途與交通無關。辯方指,據片段顯示,閉路電視所拍的涉事車輛懷疑前年7月21日當晚,運輸和供應疑似武器給懷疑襲擊者作犯罪活動,質疑有關車輛在道路上作犯罪工具或者協助犯罪。蔡玉玲查明道路上被用作犯罪用途的車輛及找出負責人,必然屬於與交通或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因此申請車輛證明書時的陳述顯然屬實。
控方反駁,查冊法規在《道路交通條例》下訂立,若車輛在道路上使用,申請人就以交通或運輸事宜為由查找車主,每個申請都會跌入有關目的範疇,認為立法機關立法時不可能毫無約束讓公衆申請,隨意披露車主的敏感資料。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在聽取雙方陳辭後,裁定控方表證成立。蔡玉玲站在被告欄上一連說了兩遍:「我不認罪。」代表蔡玉玲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指,蔡玉玲不會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其後作結案陳詞。#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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