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維園集會  黎智英、李柱銘等9人被裁定組織參與未批准集結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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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103月10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與7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前年818日參與民陣發起的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310日西九龍法院續審,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案件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審理,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李柱銘及何俊仁做代表,同案中的2名被告區諾軒及梁耀忠於早前認罪,其餘7人否認控罪。控方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法官裁定7人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天繼續,屆時辯方再決定會否自辯,或傳召證人作供。

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何俊仁、吳靄儀、梁國雄和何秀蘭。控罪指,他們在前年818日,帶領上萬名參加者,由維園遊行到中環,並以「流水式集會」為名,偽裝或促成一個已被反對的公眾遊行。

另外,工黨及社民連8名成員於去年5.1勞動節遊行,以4人一組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被警方票控違反「限聚令」,但眾人不服拒交罰款。裁判官310日裁定 8 人罪成,除繳交罰款外,各人被判囚 14 天,緩刑 18 個月。#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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