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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蔡玉玲因7.21事件查冊車牌  被控虛假陳述罪成判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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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1年04月22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為製作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追查7.21事件中接載襲擊市民的白衣人車主身份,被當局控以2項「虛假陳述」罪,蔡玉玲早前否認控罪。案件4月22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罪名成立。裁判官判處罰款 6,000 元。今次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工作被定罪。

 

控罪指,37 歲的蔡玉玲涉及於 2020 年 5 月 17 日及 6 月 10 日的兩次查冊,「為著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 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一旦被定罪,可判處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立場新聞》報導,辯方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並非為一己私利而查冊,當中無獲得任何利益,查冊是記者慣常的工具。更引述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的求情信,形容蔡玉玲是非常優秀的調查記者,過往所做的調查報道,對公眾利益有頗大影響,又形容調查記者是良心守護人及民主社會的偵探。

 

裁判官判刑時指,無容置疑的是,被告獲得相關資料是用於採訪報道,但即使採訪的是社會關注事項,亦必須按運輸署規定,以及透過正確途徑獲取資料,考慮到犯案目的及無證據顯示車主受到實際影響,認為可以罰款處理,每項罪名各判罰款 3000 元,合共為 6000元.

 

蔡玉玲聞判後抱著律師痛哭,旁聽人士在散庭後高呼,「採訪無罪!」蔡玉玲在一眾支持者的掌聲及簇擁下,離開法院。#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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