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1年04月08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港島區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4月7日區域法院開審,3人均在答辯時當庭認罪。李卓人:「我認罪,但我並無做錯,歷史會宣判我們無罪!」
2019年 8 月 31 日,香港市民發起港島區「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當時遊行的民眾行至香港警察總部時,黎智英、李卓人與楊森被拍攝到在人群中,被警方指控帶領現場群眾示威及喊口號。遭起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法官聽在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批准楊森及李卓人繼續保釋,並押後案件至 4 月 16 日判刑。
今次審訊是15名民主派人士涉及4宗反送中「未經批准集結」案的第2宗,除8.18一案和本案之外,黎智英、李卓人、楊森3人還牽涉2019年10月1日遊行案,案件將於5月審訊。楊森亦涉及2019年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案,案件排期於8月審訊。#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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