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媒體2021年0月21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上午港聞
1;支聯會秘書長蔡燿昌:會堅持向警方申辦悼念「六.四」
2;《人民日報》點名港大學生會-「非管不可」
1;支聯會秘書長蔡燿昌:會堅持向警方申辦悼念「六.四」
- 支聯會秘書長蔡燿昌:會堅持向警方申辦悼念「六.四」
中共和香港政府全力打壓香港的民主運動,10名香港民主派領袖因參與去年「8.18」及「8.31」集會,遭到重判。在香港堅持了30多年悼念「六.四」的支聯會,能否繼續舉辦活動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香港支聯會秘書長蔡燿昌表示,雖政治環境惡劣,但支聯會不會受李卓人入獄影響,會堅持向警方申請,希望能在維園舉辦一個和平、有秩序及合法的集會。
香港支聯會秘書長蔡燿昌4月20日向港媒表示,從「六四」一週年的1990年到2019年的悼念集會,每年在維園大家都可以聚焦,有一個燭光紀念。但在去年的2020年,就遭到警方的反對,當然也是遇到困難,支聯會也都轉移陣地,當時呼籲香港市民遍地開花。當天晚上除了維園之外,在香港不同的地方,都有市民點起燭光,也有一些市民,甚至在家中等各種場合點燃燭光。
蔡燿昌表示,今年是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先生逝世10周年,他生前的願望是「毋忘六.四,平反六.四」和「薪火相傳」。蔡燿昌認為,華叔所指的薪火相傳,就是香港人,甚至關心六.四的中國人,以及海外的朋友都能夠將信息一代一代承傳下去。尤其在香港,大家都能看到現在比過往的10年,有更多的人去維園參與燭光集會,包括不少青年一代。
蔡燿昌又指,支聯會目前正在籌建一個網上的人權的博物館。希望能夠以不同的方式,使新一代的人都可以繼續瞭解這個事件的真相,從而繼續關注六.四。他說,始終相信我們的信念,相信公義,相信真理,所做的事情是為香港好,為整個中國好,甚至為整個世界的文明發展好,我們就會繼續有這個信念和意志堅持走下去。
2;《人民日報》點名港大學生會-「非管不可」
- 《人民日報》點名港大學生會-「非管不可」
4月19日 黨媒《人民日報》接力再發表評論,點名炮轟香港大學學生會「抹黑國安教育」,聲言要切除毒瘤;威嚇要令「毒教師、毒學生」失去存身之所,亂港份子「玩火者必自焚」。
事件源於4月16日,香港大學學生會致校長張翔的一封公開信。針對大學校園推行國安教育,提出三項要求港大校長張翔回應。信中認為,港大應竭力保護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惟校長張翔卻串通各資助大學校長,以國家安全為幌子,推政治任務為實。
事隔3日後,《人民日報》發文反擊,題為《切除港大學生會「毒瘤」,還校園一片安寧》。文章指,港大學生會挑釁、抹黑國安法;並以「誤入歧途」來形容香港教育。批評學生會「在反中亂港的邪路上早已劣跡斑斑」;還指要以猛藥去除象牙塔中的「惡瘤」,務求「毒教師、毒學生」失去存身之所,更不點名恐嚇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指其下場將如正在服刑的周庭「等待反中亂港分子的只有監牢和手銬」。
葉芷琳回應稱已卸任學生會會長,對《人民日報》指控感無奈,又相信日後學生會會繼續秉持良知行事。
對此,一名就讀北京大學的高材生吳同學向港體表示:很羨慕香港學生有獨立學生會組織,維護自身權益,表達訴求,自由參與社會運動,有權利各種事務(儘管這種權利現在岌岌可危)。這些在大陸高校黨、團委控制學生社團的條件下是難以想像的。#
4月21日下午港聞
3;129名港公務員拒絕宣誓 涉政治「篤灰」個案逾萬宗
4;5歲港女童被虐致死 法改會建議訂立法律罪行
3;129名港公務員拒絕宣誓 涉政治「篤灰」個案逾萬宗
- 129名港公務員拒絕宣誓 涉政治「篤灰」個案逾萬宗
香港政府今年要求全體公務員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早前公佈,直至4月,共有129 名公務員拒絕,港府著令他們離開公務員團隊。4月20日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不願意簽署聲明的屬於年資較短的公務員,他們好「勇敢」。還披露,自港府推出宣誓後,出現「篤背脊」文化,據局方數字顯示,涉及政治言論的「篤灰」個案上萬宗,導致公務員團隊的氣氛低落。
梁籌庭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出,「篤灰」文化已經在香港公務員團隊中變到「成行成市」,更形容「人心惶惶」。他例舉一名新入職兩個月的公務員,因被同事截取入職前在社交平台的言論,指控他轉載的內容有政治表述,要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處理。雖最終指控不成立,但被調查期間,已令該名公務員感到寢食不安。
梁籌庭說,對此曾向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反映,但對方並無回應,令他覺得政府是想鼓勵這種「篤灰」文化。梁籌庭還說,知道不少公務員在新入職時都要上「新人班」,部份講者都會在班上教導,明言入職後應該一次過刪除以往在社交平台上的內容,提醒日後不要在社交平台發表政治表述,以免日後帶來麻煩。
4;5歲港女童被虐致死 法改會建議訂立法律罪行
- 5歲港女童被虐致死 法改會建議訂立法律罪行
香港一名5歲的女童因遭生父和繼母長期虐打,而同住的繼外婆亦視而不見,女童於2018年被拋上天花板撼頭不治離世。4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生父和繼母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同案的繼外婆被判囚5年。案件震驚香港社會,稱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法律改革委員會成員21日在港台節目中表示,向政府建議訂立一項新罪行,並已經完成設立「沒有保護罪」的諮詢報告,將會提交討論。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在電台上表示,「沒有保護罪」訂明,一個人對受害人有照顧責任,例如住在同一居所,或學校教師等,當察覺到小童身體有嚴重受傷風險,需要通報才可排除刑責。他還指,外傭可通知小童父母和監護人,或社會福利機構;而教師可向校長匯報情況。
香港社會福利署表示,2020-21年度首3季接獲980多宗懷疑虐兒呈報個案,當中200多宗由幼稚園和小學轉介。社署發言人說,應否設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機制是一個複雜課題,涉及多個持份者,必須有深入和廣泛的討論、研究和諮詢,在社會達到一定共識後才能推行,法改會早前已開展有關諮詢,政府會密切留意法改會的檢討工作和最終建議。#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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