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 Daily News 港聞每日焦點(04月22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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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1年04月22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上午港聞

 

1;港台編導蔡玉玲被判刑前夕  《7.21 誰主真相》奪香港金堯如新聞大獎

2;反送中香港遇襲《環時》記者付國豪離職 嘆北京房價貴

 

1;港台編導蔡玉玲被判刑前夕  《7.21 誰主真相》奪香港金堯如新聞大獎

香港金堯如紀念基金於4月21日公佈,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與蘋果日報的《警隊僭建系列報道》奪得第12屆金堯如新聞自由大獎。不過,製作方的港台就聲稱,退出已參選提名和不會領獎。

 

《7.21 誰主真相》由香港電台資深記者蔡玉玲、鄭思思、楊月芬及陳琬蓉製作。獎項主辦單位表示,在新聞自由受壓的日子,新聞工作者本著專業精神去報道事實、觀察社會、監察權貴、曝光不公現況,當能體現記者的工作本質和風骨,以《7.21 誰主真相》和《警隊僭建系列報道》更能凸顯這份彌足珍貴的特質。

 

評審之一、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亦指,《7.21 誰主真相》製作團隊在7.21事件發生一年後、公衆對事件起因依然疑點重重的情況下,透過仔細和專業的查冊、審視原始閉路電視資料,以及訪問關鍵人物作現身說法,在調查報道中提出“重要、且當權者不願回應”的線索,不論是專業水平,還是按公衆利益考慮,獲獎是實至名歸。

 

而“紙媒網媒組”大獎,則由《蘋果日報》的《警隊僭建系列報道》奪得。評審之一的恆生大學傳播學院教授李少南指出,敢於揭發強權做出不恰當事宜,並以事實爲根據進行深入調查報道,是評審新聞自由獎參賽作品的一項重要標準,他贊揚該報道不畏強權地曝光不當行爲,可促進社會進步,對社會具有進步意義。

 

不過,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被指於去年在製作《7.21 誰主真相》節目時,“以虛假陳述”作車輛查冊,被當局拘捕及起訴。她早前否認控罪,案件週四(22日)裁決。今次亦是香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被起訴。#

 

 

2;反送中香港遇襲《環時》記者付國豪離職 嘆北京房價貴

自稱中共《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於2019年反送中期間,在香港機場的抗議活動中被懷疑是假冒記者,其高叫「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挑釁的言論遭到示威者的圍毆。事件發生後,付國豪一度在中國內地聲名大噪,被捧成「英雄」及獲得10萬元人民幣。4月20日,傳出付國豪離開《環球時報》的消息,稱因經濟困難無法負擔北京高昂的房價。有網媒表示,設計陷害港人的中共打手付國豪被拋棄了。

 

4月20日 在中國內地社交平台「今日頭條」帳號,由付國豪的父親付成學發布稱,年已30的付國豪,目前的收入及經濟狀況「很難在北京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安身之所」,又指,年過花甲的父母也無法允許獨子「在北京漂泊」,因此決定「離開北京、離開《環時》、離開老胡」,即指《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還說,「對於付國豪是一件痛苦且無奈的選擇。」

 

傳媒資訊顯示,付國豪自2019年8月8日起,以「環球時報記者」的身份在環球網發表報導。第一篇就對香港海港城「拒絕警察入內」的告示展開批評。之後,對反送中人士進行激烈的攻擊,包括手舉中共紅旗的「香港市民」到警署「慰問警察」等。

 

有網民質疑付國豪的記者身份,旨在刻意挑釁抗爭者。可能是中共導演的一場苦肉計。網媒「升旗易得道」認為,付國豪只是掛名記者,是代表「法西斯政權」來陷害香港人。這場設計最終令3名「反送中」運動抗爭者無辜入獄,分別被判處入獄4年3個月至5年半不等。付國豪在環球時報的「記者」任務完成了,是為轉向做其它特務工作。其父以此方法表達,說明他已經被中共「用完即棄」。

 

據悉,付國豪的個人微博已清空,在今年2月的「環球時報持有記者證人員名單」中亦無其名字,是否正式記者身份成疑。#

 

4月22日下午港聞

 

3;港台蔡玉玲因7.21事件查冊車牌  被控虛假陳述罪成判罰6千

4;立會將通過修訂出入境條例  網媒:會削弱香港人出入境自由

 

3;港台蔡玉玲因7.21事件查冊車牌  被控虛假陳述罪成判罰6千

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為製作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追查7.21事件中接載襲擊市民的白衣人車主身份,被當局控以2項「虛假陳述」罪,蔡玉玲早前否認控罪。案件4月22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罪名成立。裁判官判處罰款 6,000 元。今次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工作被定罪。

 

控罪指,37 歲的蔡玉玲涉及於 2020 年 5 月 17 日及 6 月 10 日的兩次查冊,「為著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 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一旦被定罪,可判處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立場新聞》報導,辯方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並非為一己私利而查冊,當中無獲得任何利益,查冊是記者慣常的工具。更引述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的求情信,形容蔡玉玲是非常優秀的調查記者,過往所做的調查報道,對公眾利益有頗大影響,又形容調查記者是良心守護人及民主社會的偵探。

 

裁判官判刑時指,無容置疑的是,被告獲得相關資料是用於採訪報道,但即使採訪的是社會關注事項,亦必須按運輸署規定,以及透過正確途徑獲取資料,考慮到犯案目的及無證據顯示車主受到實際影響,認為可以罰款處理,每項罪名各判罰款 3000 元,合共為 6000元。

 

蔡玉玲聞判後抱著律師痛哭,旁聽人士在散庭後高呼,「採訪無罪!」蔡玉玲在一眾支持者的掌聲及簇擁下,離開法院。

 

4;立會將通過修訂出入境條例  網媒:會削弱香港人出入境自由

香港立法會將於下周就《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進行二讀,一旦獲得通過,將於8月生效。法案賦予入境處處長權力,可禁止某運輸工具,包括飛機、火車等運載某乘客。4月21日網媒《立場新聞》指,該條例如「鎖港條例」將會削弱香港人出入境自。

 

《立場新聞》刊登評論文章,指港府在2020年12月4日為該修例刊憲,指目的為減少偷渡和逾期逗留的人數、加快處理免遣返聲請、上訴和遣返等程序。政府還指,入境處積壓過萬宗聲請個案,以強調修例的重要性,並提及修例將助保安局局長落實「預報旅客資料系統」。

 

文章指出,大律師公會曾對此兩度提交意見,質疑條文賦予入境處處長明顯不受約束的權力,限制香港市民及其他人來往香港;而修例條文中並無列明這種權力可以在哪些理由下行使,亦無解釋賦權的必要性,令人不安。

 

為回應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質疑,保安局搬出《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稱修例是為了履行國際責任。但事實上,國際設立此預報系統,是為減少或阻止恐怖分子的流動,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亦表示,有關預報措施只應用於有實質威脅的恐怖主義組織或個人上。

 

大律師公會再於 2 月 16 日發文提出2項建議,但港府置若罔聞,沒有作出任何回應。大律師工會擔心港府日後利用法例,限制民主派或上黑名單的人士離開香港,包括旅遊、升學、公幹或移民;或者禁止移居海外的港人返港。工會希望港府正視大律師公會的建議,向公眾公開交待有關條文的法律效應,為規例範圍提供清晰且明確的指引,以正視聽。#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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