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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理3高官違限聚令持「 雙重標準」  林鄭無正面回應  稱應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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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媒體202107月13日訊】(香港記者屏潔綜合報導)香港3名保安系統高官、兼港區國安委成員被揭發於早前與中國恒大高層的豪華飯局醜聞,事件備受關注。713日,特首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再次就此回應,稱3名官員已繳交定額罰款,並已承擔法律責任,指事件應到此為止。她與政務司長李家超和保安局長鄧炳強一致認為,無須再進行任何刑事檢控,亦不需要向公務員事務局或上司申報。

林鄭月娥表示,3名官員是應邀出席「私人地方」的社交聚會,他們已經發聲明承認有疏忽及感覺有歉意。又稱,如果要求官員不能出席社交聚會是太嚴苛,3名官員已經就違反「 限聚令」付出法律以外的代價,事件應到此為止。希望社會認同事件凸顯特區執法機關執法以嚴,一視同仁,即使是3位現任官員,亦以最嚴謹態度執法。

有記者提問到,同樣是接受款待,為何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貪污事件,時任特首梁振英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前任特首曾蔭權涉貪案被定罪入獄?質問《官員守則》及《公務員守則》、《防貪條例》是否形同虛設?

林鄭月娥並無正面回應問題。她說,事件是有人向警方舉報有刑事罪行,涉及的人可能在有關場合出現。她還強調,3名高官不屬於警方刑事調查的對象,「警方有新發展或法庭有新要求,我今日不能回答」。 

對此,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批評林鄭月娥的言論是護短,指若3人真的沒有其它過錯,為何要怕獨立調查?涉事的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是違反了《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中的「主要官員須避免令人懷疑他們不誠實、不公正或有利益衝突」。他續指,李家超是當時的保安局局長,有監督責任事件如涉及公務,他亦需負上責任。質疑李家超或許近日事件揭露後才知悉,為何過往完全不作為、不主動交代?

據《立場新聞》追查報導,3名官員涉事的灣仔富豪會所「吉祥薈」,分為「雪茄會」及「隨緣匯」兩部分,裝潢奢華,私隱度高。入會最低門檻約為156萬港幣,最高級別的會籍高達780萬港幣,是名副其實的「富豪俱樂部」。香港01報導指,該會所在十多個亞洲城市均有業務,董事繆先瑞是上海繆氏企業集團的董事長兼大股東,持有中美洲國家護照。#◇

 

 

負責編輯:卿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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