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屋業主要賣樓程序
首先填表所需資料及費用,填表時,業主需提供以下資料及副本:
- — 物業地址
- — 所有業主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簽署
- — 聯絡電話
- — 樓契副本
- — 港幣 810 元 劃線支票/銀行本票,並填寫銀行、銀行分行、支票/銀行本票號碼
填表注意事項
填表時要留意簽署及連同副本提交,如曾經破產,申請上是有分別的,建議做法如下:
- — 業主簽署申請書時,須與樓契上的簽署式樣相同。
- — 領取轉讓契據副本,可從按揭銀行或土地註冊處獲取。
- — 如任何一位業主曾破產,申請書須由破產管理官或破產受託人代表破產業主簽署及蓋章。
填妥表格後,可經郵寄或親身前往辦事處 (事先預約) 遞交。地址及電話如下:
房委會居屋
地址:九龍黃大仙龍翔道 138 號龍翔辦公大樓 2 樓 202 室
電話:3162 0680
房協居屋
地址: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80號世界貿易中心29樓
電話:2839 7373
購買居二市場放售的資助房屋,並非人人有份,假如你不是合資格的綠表或白表申請者,仍可於私樓市場物色心儀居所,視乎所選地區,價格豐儉由人。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居筍盤。
常見問題
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需時多久?
房屋署審核後會向業主發出准賣證,過程需時約 14 個工作天。
出售證有效期多久?
有效期為 12 個月。